深圳推出物业管理微信投票系统


在以往深圳各小区书面表决的业主大会实践中,由于没有打通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基层政府组织与监管力度有限,出现业主身份只能通过建设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认定、发票收票过程易于出现对立干扰、唱票计票过程易于出现统计失误,物业服务的考核以及相应的价格调整难以实现,物业服务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化竞争难以实现,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乃至群体冲突事件持续高发。

2011年,深圳曾经推出短信投票与网络投票的业主大会电子投票系统。但是由于业主身份认定所依据的手机号码本身没有实现实名制,系统本身对手机号码更缺乏短信验证码等核实手段,短信投票操作比较繁琐、容易出错,导致系统的推广使用过程并不顺利。

2014年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深圳市政府第258号令)规定:“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应当通过市主管部门建立的电子投票系统进行,但业主大会依法决议不采用电子投票的除外。电子投票规则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业主绑定信息确定

■ 维修资金查询界面

2015年5月,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微信投票系统的推出,就是深圳市住建局携手腾讯公司,探索应用“互联网+物业管理”,保障市民知情权、监督权的一项创新举措。

2015年11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开发建设的“深圳市物业管理微信投票系统”(以下简称微信投票系统)上线试运行,该系统主要通过运用微信投票手段代替传统手工投票在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这是市住建局应用“互联网+”技术服务市民、推动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尝试。

2016年4月,微信投票系统在深圳全市推广使用。12月出台《深圳市物业管理微信投票规则(试行)》,进一步优化、规范了系统使用流程。至2016年年底有近20万人完成了在线身份验证与房屋绑定工作,近百个小区实施微信投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微信投票系统的推出,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基层组织(业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的广泛认可。

在系统设置中,业主可以自行关注“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在线输入小区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过手机接收验证码,再经系统后台比对产权登记部门信息,实现业主身份确认与房屋绑定。业主无法接收手机验证码的,可以通过系统在线或现场向业委会等业主大会召集人提交身份证明的方式,完成身份验证与房屋绑定。对于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交由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审核确认,召集人对所确认的业主身份真实性负责。

2015年12月,天然居小区启动微信投票系统身份验证与绑定,随即通过微信投票结合书面投票的方式,完成业委会换届选举。550户绑定房屋的业主中有400多户参加了微信投票。业委会又花费3个晚上组织义工“扫楼”,发放与回收了200户未绑定信息业主的书面表决票,实现了过半业主参会,选出了新的业委会。以前天然居开业主大会会议,在1,000户业主中收发六七百票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每次都要大量的邻居反复“扫楼”,甚至需要聘请社区工作站的网格协管员来帮忙。

■ 小区投票议题选择

■ 业委会投票界面

新天国际名苑小区业主469户,开业主大会会议之前身份绑定的业主有432户,占95%左右,召开大会仅两天就表决通过了既定议程。而且通过随时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之间做到了充分沟通交流。原本绝大多数业主对于物业服务非常不满意,但是经过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多轮沟通,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退还此前属于业主的共有资金,并更换了管理处主任改善小区服务,接受业委会代表业主大会主导小区财务。小区所有收入首先进入业委会账户,由业委会与物管双方印鉴联合共管,每一分钱的支出都先达成一致,形成了良性制度性互信。业主大会也通过微信投票通过了对原物管的续聘。

景蜜村是一个840户的公务员福利房老旧小区,2016年7月1日成功通过微信投票方式选出业委会,也是全深圳首个通过微信投票选举业委会的小区。从5月3日至5月底,完成微信投票系统身份验证与绑定业主442户,其中428户业主完成微信投票,另有77户业主书面投票补录进入微信投票系统,合计505票,5位业委会候选人均以90%以上与会业主得票率当选。

案例启示:

从实践需求的角度看,通过微信方式推进业主大会投票,是深圳破解业主大会召开难、物业企业市场化竞争难、政府监管标准化实施难的探索与选择。在一年的运行实践中,顺利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实施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小区数量显著增加,基本实现了预期的效果。深圳物业管理微信投票系统有效地落实了《物权法》规定的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同时让政府监管有了数据基础,也让业主大会的表决可见可查可信,《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自治、专业服务、政府监管”由此得以有机结合。

(原载于《现代物业》2016年12期,《深圳物业管理微信投票系统:以“互联网+”推动行业良性发展》,作者:杨志敏)

大浪淘沙拾明珠

——《现代物业》特别案例回顾(十六)

文/本刊编辑部

原载于《现代物业》下旬刊2022年8期/总第572期


时光荏苒,中国物业管理走过了40年,今日的行业成就已为人瞩目,物业管理已被中央置于新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位置,《民法典》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服务明确纳入最高民事法律,物业管理毋庸置疑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自2002年7月正式创刊以来,《现代物业》杂志始终如一地打造物业管理在高度、深度、广度和速度方面的优势专业传播平台,如今迎来创刊20年!20年来不辍地报道与研究,《现代物业》杂志全景式记载了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历程,其中包含着大量轰动全社会的热点事件,以及在当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个案介绍与剖析。如果说,40年中国物业管理发展史犹如一条长长的河流,20年《现代物业》犹如这河流中一叶扁舟,那么,一个又一个精彩经典的行业事件或案例,就是那岸边明亮的珍珠,在历史中闪烁出耀目的光芒,时刻向人们提示着过去,昭示着未来。

本期继续回顾2016年发表的部分精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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