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保持和提高住宅物业的良好率至关重要,并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近些年来,很多住宅小区的物业已经进入维修需求的增长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目前国内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问题的探讨较少,实践中成功续筹的案例也极少,本文重点分析为成功开展续筹活动应做好的各个事项。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概述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人均住房面积也大幅增加。同时,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住房也会暴露出屋顶漏水、外墙脱落、电梯老化、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对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如在保修期内由相关单位支付开支,保修期满后,则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我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距今仅有二十几年的发展历史,在立法上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两种管理方式:一是由业主自主管理,二是由政府代管机构管理。长期来看,由政府代管机构管理只应是在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前,为保证维修资金的正常管理所采用的一种过渡性的管理方式,条件成熟以后实现业主自主管理是今后的大方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可能面临的问题
实践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往往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因地区、小区和管理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缺乏业主的参与和支持。有些业主对维修资金的续筹制度不理解、不认同,导致他们不愿意主动交纳维修资金。这可能会导致资金筹集不足,影响到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修缮。
2、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业主可能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缺乏信任,担心资金被滥用或挪用。如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不高,业主可能会对续筹制度产生质疑,影响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3、缺乏资金规划和管理。如果缺乏对维修资金的合理规划和管理,资金可能会被滥用或浪费,导致无法满足小区里的实际维修需求。
4、业主意见不统一。在小区业主中,可能会存在对续筹金额、频率和使用范围等问题的意见分歧。如果业主对相关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会影响续筹程序的推进。
5、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善。如果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缺乏专业管理能力或不善于管理维修资金,可能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甚至产生挪用等问题。
6、法律和政策不健全。一些地区可能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导致管理不规范,产生争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应做好相关事项
在维修资金的管理中,业主委员会应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实践中续筹相关工作的开展往往还需要得到物业服务企业的协助。
续筹中应做好的相关事项如下:
平时加强宣传
通过多种宣传渠道与宣传方式,提高业主对维修资金的知晓率,从而理解和认同维修资金续筹的必要性。重点围绕交存目的、交存方式与标准以及使用方式等主要内容进行知识普及,让广大业主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必要的认识,培养业主的养房意识,让业主积极主动地参与对维修资金的管理,并在必要时续交维修资金。
做好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划和管理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都应努力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熟悉维修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资金的使用规划和管理,规范维修资金的使用,确保维修资金用于必要的维修项目。同时应定期向业主披露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维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做好续筹准备
对于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协商讨论续筹相关事宜。同时,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比如核实续筹业主的维修资金信息、上报相关资料等。同时,在小区各楼栋张贴将要进行维修资金续筹的公告,并组织各楼栋的楼长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必要时还可以召开说明会,分批给业主解答疑问,鼓励业主之间多沟通,通过多种方法使业主们形成共识。
拟订续筹方案
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的协助下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方案,需在方案中确定续筹目的、续筹依据、续筹形式和交款要求等事项。以下为续筹方案的例子:
上海市××住宅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已远低于首期交存额的30%,为保证后续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能正常进行,业主委员会组织维修资金的续筹事宜,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拟订如下的续筹方案。
上海市××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方案
一、续筹目的
××住宅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已远低于首期交存额的30%,为保障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现筹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续筹依据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2.《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未建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金额百分之三十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补建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三、续筹形式
本次续筹按照上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归集标准,根据业主分户账户余额情况,一次性补足维修资金达到所需比例。
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标准为:配备电梯的住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7%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5%交纳。目前采用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价为1,295元/平方米,即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标准为:配备电梯的住宅为90.65元/平方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为64.75元/平方米。
业主可在“上海物业”微信公众号查询分户账户的当前余额、需补交的维修资金金额。
四、交款说明
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通过本次续筹方案后,由管理本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户打印《维修资金交款通知单》发放给业主,业主须在通知单中的指定日期前完成交款。
1.业主线上交款。业主可在“上海物业”微信公众号完成交款。
2.业主线下交款。业主可持《维修资金交款通知单》前往通知单中指定的银行交款。
3.物业服务企业上门代收。
业主经催告后仍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经业主大会决定后,业主委员会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续筹方案公示、投票表决与提交审核
续筹方案需在物业区域公示栏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明确具体的公示期限,公示结束后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表决。根据规定,涉及维修资金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表决通过的续筹方案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交由有关部门(比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提交各区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实践中一般由物业服务企业安排工作人员协助业主委员会将维修资金续交通知发放给所有续筹业主。
收取和交存维修资金
业主可以自主续交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也可以负责代收代交。如有代收代交,应当及时将代收代交的详细情况,在小区合适的区域内公布,并抄送所在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持各维修资金主管部门审核的相关资料至维修资金专户银行进行交存。
结语
未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问题必定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极具挑战性的难题,还需要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合法、合理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手段和措施。
■ 图 / Dice.com
原载于《现代物业》下旬刊2023年8期/总第6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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